指南

德国达人广告标注:寄样产品的规则

在德国,你免费寄给达人的产品通常被视为一种利益,和报酬一样。如果对方发帖介绍它,帖子必须标注为广告,并在最开头写上“Werbung”或“Anzeige”。如果对方没有标注,收到停止侵权警告函的可能是你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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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内容概括了德国的法律条文、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份新闻稿、政府的立法理由书以及各州媒体管理机构的指南,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核对,并附上每个来源的链接。本页只涉及德国;奥地利有自己的规定。具体活动请咨询德国律师。

规则速览

  • 免费产品也算。 如果你寄出的产品达人可以使用或留下,法律会将其视为对价(“Gegenleistung”),并推定达人已经收到对价。
  • 标注用语是“Werbung”或“Anzeige”。 各州媒体管理机构要求文案的第一个词使用其中之一。以“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开头也可以。
  • 英文不够。 管理机构表示,“ad”、“sponsored by”和“PR sample”都不够充分。
  • 品牌也要承担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UWG),针对为你的企业工作的人所实施违法行为的请求权,也可以向你主张。
  • 执法主要来自私人。 竞争对手和行业协会会发出停止侵权警告函(Abmahnungen)并提起诉讼。各州媒体管理机构负责媒体法层面的监管。

法律依据

在德国,有三套规则适用于达人帖子。它们相互重叠,法院会结合起来解读。

规则内容来源
§ 5a (4) UWG未表明商业行为的商业目的属于不正当行为,除非从具体情况中显而易见。对于让另一家公司受益的帖子,如果达人收到或被承诺报酬或类似对价,就存在商业目的。除非达人能可信地证明自己没有收到任何对价,否则推定其已收到对价。gesetze-im-internet.de
UWG 附件第 11 项(结合 § 3 (3))对消费者而言一律违法:企业为促进销售而付费的编辑内容,如果内容本身或其画面、声音没有让这种关联一目了然。gesetze-im-internet.de
§ 6 (1) DDG(《数字服务法》,取代了《电信媒体法》)商业传播必须能被清楚识别为商业传播,而且其代表的主体必须能被清楚识别。gesetze-im-internet.de
《媒体国家条约》(MStV):视频和音频适用 § 8 和 § 10,图文帖子适用 § 22 (1)广告必须能被清楚识别,并与其他内容明确分开。各州媒体管理机构(die Medienanstalten)负责监管这些规则。Medienanstalten 指南(PDF)
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核对。UWG 和 DDG 是联邦法律;MStV 是 16 个联邦州之间的条约。

为什么免费产品也算

2021 年 9 月 9 日,联邦最高法院(Bundesgerichtshof,BGH)对三起达人案件(I ZR 90/20、I ZR 125/20 和 I ZR 126/20)作出判决,三起案件均由一家行业协会提起。其新闻稿划出了界线:

  • 如果达人为另一家公司发帖并为此收到了对价,就需要标注。 在第一起案件中,一位健身达人发布了一款覆盆子果酱,并标记了生产商。生产商为这条帖子付了费,帖子没有标注,法院认定其违法。
  • 没有对价时,只有过度推广的帖子才需要标注。 法院的说法是“ohne jede kritische Distanz”(毫无任何批判距离)地夸赞产品。
  • 仅仅标记并不构成过度。 在照片中标记品牌本身并不会让帖子变成广告。法院说,链接到生产商网站通常就会。

新闻稿没有讨论免费产品,但随后的法律讨论了。自 2022 年 5 月 28 日起,§ 5a (4) UWG 规定,当达人收到报酬“oder eine ähnliche Gegenleistung”(或类似对价)时,为另一家公司发布的帖子就具有商业性质。政府的立法理由书(联邦议院印刷品 19/27873)说,这包括佣金、公司寄来且达人可以使用或留下的产品、媒体考察旅行、设备以及承担的费用。达人仅仅抱有期望是不够的,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也不算。

对于做寄样的品牌来说,这就解决了常见情形。你寄出、由达人留下的产品就是对价。而且由于法律推定存在对价,要由达人来证明自己什么都没收到。

媒体管理机构的要求

各州媒体管理机构发布了一份网络媒体广告标注指南(“Leitfaden der Medienanstalten: Werbekennzeichnung bei Online-Medien”,2025 年 5 月版),反映了它们的监管方式。要点如下:

  • 免费产品可以构成对价。 指南列举了寄送的产品(例如化妆品或首饰)、承担的差旅费用和活动邀请。即使没有合同,如果发帖动机并非完全独立,关于免费产品的帖子就是广告。
  • 标注是第一个词。 指南建议把“Werbung”或“Anzeige”作为文案或信息文字的第一个词,字体要清晰、足够大、对比度高。以“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开头也可以。
  • 不够的用语: 自造词(“Infomercial”、“Advertorial”)、缩写(“AZ”、“ad”),以及“sponsored by”或“PR sample”等外语表达。
  • 一眼可见。 标注必须在所有设备、应用和浏览器中都能显示,无需滚动或展开。仅说明整个账号含有广告是不够的。每条广告帖子都要有自己的标注,快拍的每一页也是如此。
  • 优惠码和广告链接。 “Werbung”或“Anzeige”要紧挨着优惠码或链接。联盟链接要加星号(*),并在链接旁说明。
  • 不要“以防万一”乱标。 在没有广告目的的帖子上使用“unbezahlte Werbung”之类的标注,会削弱标注的意义,指南建议避免。

视频:产品的角色决定标注

对于视频(指南列举了 YouTube、Instagram、TikTok 和 Twitch),适用广播广告规则,因此标注取决于产品如何出现:

产品如何出现标注
主要角色:视频或某个片段以产品为主题画面上显示“Werbung”或“Werbevideo”,清晰可读,贯穿整个视频或整个广告片段。
辅助角色:顺带展示或提及在开头写“Unterstützt durch Produktplatzierung”、“Unterstützt durch <Produktname>”或“enthält Produktplatzierung”。对于免费收到的产品,只有当该产品(或同一品牌的所有产品合计)价值超过 100 欧元时才需要。
视频中出现优惠码、促销或购买渠道不属于植入:该视频或片段算作广告,需要“Werbung”。
100 欧元的说明只适用于视频或音频中处于辅助角色的产品。对于关于免费产品的图文帖子,指南要求在开头写“Werbung”或“Anzeige”。

平台标签

指南说,平台自己的标签可以作为唯一标注,前提是它使用“Werbung”、“Anzeige”或“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字样,并满足该形式的其他可见性规则。英文标签,或不能一眼看到的标签,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各平台标签如何运作,请看我们的付费合作标签指南。

为什么品牌要承担责任

德国法律不止追究达人。§ 8 UWG 有两部分对寄样品牌很重要:

  • § 8 (2): 如果员工或受托人(“Beauftragter”)在企业内实施违法行为,要求停止和消除违法状态的请求权也可以向企业所有者主张。
  • § 8 (3): 请求权属于在相当程度上销售同类商品的竞争对手、已登记的行业协会、合格的消费者协会,以及工商会和手工业商会。

实践中,请求通常从一封 Abmahnung 开始:根据 § 13 UWG,请求权人应当先警告对方,并提出以附带违约金的停止侵权声明来解决。上面三起 BGH 案件都由一家行业协会提起。因此,品牌面临的风险与其说是监管机构的罚款,不如说是竞争对手或协会注意到一条关于你产品却未标注的帖子。全文见 § 8 UWG。

你的品牌应该怎么做

  1. 01

    把标注写进随产品附上的说明里

    写清楚:文案第一个词是“Werbung”,介绍产品的视频画面上显示“Werbung”。说明在德国,英文“ad”或“PR sample”是不够的。

  2. 02

    即使没有合作协议也要提出要求

    达人留下的免费产品就算对价,无论有没有合同。不要以为“没有发帖义务”就可以不标注。

  3. 03

    覆盖优惠码和链接

    如果你给达人优惠码或联盟链接,要求在优惠码旁边写“Werbung”或“Anzeige”,联盟链接旁加星号和说明。

  4. 04

    核查出现你产品的每条帖子

    查找你寄过样的达人发布的帖子,无论是否标记了你,并检查标注是否是第一个词、是否无需展开文案就能看到。

  5. 05

    迅速跟进,并保留记录

    如果缺少标注,或标注在文案中出现得太晚,请达人改正,并记录你提了什么要求、何时提出。

寄样帖子检查清单

  • 文案以“Werbung”或“Anzeige”(或“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开头。
  • 标注使用德语,而不是“ad”、“sponsored”或“PR sample”。
  • 无需点击“更多”即可看到,在应用和浏览器中都是如此。
  • 在介绍产品的视频中,“Werbung”在整个视频或整个片段中都显示在画面上。
  • 关于产品的每一页快拍都有自己的标注。
  • 优惠码旁边紧挨着“Werbung”或“Anzeige”。
  • 如使用平台标签,标签写的是“Werbung”、“Anzeige”或“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

在这里粘贴帖子链接或文案,看看它在德国规则下的评估结果。

结果的含义
  • 已清楚标注平台的合作标签、开头的该国广告词(美国为“#ad”),或在接受赠品词的国家,紧挨品牌名的赠品词。
  • 标注不清楚有赠品词但没有品牌(“#gifted”“#pr”)、该国不认可的词(德国的“#ad”),或者清楚的标注藏在文案被折叠的位置之后。
  • 未标注文案中没有任何内容说明这是赠品或广告。

这里说明的是按该国的标注词,帖子呈现了什么,而不是在法律上是否足够:这还取决于标注是否足够醒目。 查看各国规定

Pozto 会像这样检查每一条寄样帖子,包括达人在视频里说的和展示的内容。 免费开始

Pozto 如何帮你

Pozto 会持续关注你在 TikTok、Instagram Reels 和 YouTube Shorts 上寄过样的达人,找出展示了你产品的帖子,无论是否标记了你。对每一条帖子,它会读取文案中的标注用语,并记录这些用语是否出现在文案被截断之前。在能够读取的情况下,它会记录 YouTube 的付费宣传标记和 Instagram 的“Paid partnership”标签;对于它核查过的视频,还会记录达人是否口头说出或在画面上显示了标注。

在设置的“合作声明规定”中,把“按以下国家/地区的规定评估内容”设为德国。之后 Pozto 只有在“Werbung”和“Anzeige”(包括“#werbung”和“#anzeige”)以及“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出现在文案最前面时,才算作清晰。出现在文案后面时,算作不够明显。英文标注如“#ad”或“sponsored”,以及赠品用语如“geschenkt”、“PR sample”或“zur Verfügung gestellt”,也算作不够明显。在它核查的视频中,达人说出或显示“Werbung”或“Anzeige”算作清晰。

每条帖子都会被评为清晰、不够明显或无。Pozto 不会判断帖子在法律上是否足够,但会在竞争对手发现之前,告诉你该看哪些帖子、该请哪些达人改正。免费开始,最多 10 位达人。其他国家请看各国达人广告标注规则。

常见问题

在德国,寄样产品必须标注为广告吗?

通常是的。自 2022 年起,§ 5a (4) UWG 把类似对价等同于报酬,政府的立法理由书说这包括达人可以使用或留下的产品。除非达人能证明相反情况,否则法律推定其已收到对价。

在德国写“#ad”够吗?

不够。各州媒体管理机构表示,“ad”之类的缩写和“sponsored by”或“PR sample”之类的外语表达都不够。请把“Werbung”或“Anzeige”作为第一个词。

“Werbung”必须是第一个词吗?

媒体管理机构的指南建议把“Werbung”或“Anzeige”作为文案的第一个词,无需滚动或展开就能一眼看到。放在末尾或藏在话题标签中的标注,有被忽略的风险。

在德国,Instagram 的合作标签够吗?

根据媒体管理机构的指南,如果它写的是“Werbung”、“Anzeige”或“bezahlte Werbepartnerschaft”,并且一眼可见,就可以作为唯一标注。英文标签达不到这个要求。

品牌要为达人未标注的帖子承担责任吗?

要。根据 § 8 (2) UWG,针对企业员工或受托人违法行为的请求权,也可以向企业所有者主张。竞争对手和行业协会都可以提出,通常从一封 Abmahnung 开始。

100 欧元规则是什么?

它适用于视频和音频。如果免费收到的产品只是顺带出现,那么只有当该产品(或同一品牌的所有产品)价值超过 100 欧元时,才需要在开头加上“Unterstützt durch Produktplatzierung”之类的简短说明。如果产品是重点,帖子需要标注“Werb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