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英國網紅公關品的業配揭露規定

在英國,免費產品也算是報酬。如果你的品牌寄東西給創作者,而對方發文介紹,這則貼文就必須標示為廣告,即使你沒有要求任何回報。「#gifted」不在有效用語之列。而且自 2025 年 4 月起,CMA 可以直接對隱藏廣告的企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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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為一般資訊,並非法律建議。內容摘要了 CMA 和 ASA 自己發布的指引,以及《2024 年數位市場、競爭與消費者法》(Digital Markets,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s Act 2024)的條文,於 2026-10-27 查核,並附上每個來源的連結。遇到具體活動,請諮詢英國的律師。

一段話看懂規定

在英國,有兩個主管機關管理網紅貼文。競爭及市場管理局(CMA)負責執行消費者法,該法規定隱藏廣告屬於違法。廣告標準局(ASA)負責執行廣告業自己的規範 CAP Code。兩者共同發布了《網紅指南:讓廣告一看就知道是廣告》(Influencers’ guide to making clear that ads are ads,第四版,2026 年 10 月)。CMA 另有給內容創作者和給品牌的指引。對於公關品,它們的說法一致:清楚地、在最前面把貼文標示為廣告。

誰管什麼

  • CMA:消費者法。 《2024 年數位市場、競爭與消費者法》(DMCC Act)第 4 部分禁止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包括沒有清楚表明貼文具有商業目的。聯合指南指出,在消費者法之下,由誰「掌控」貼文並不重要。整條鏈上的每一方,包括品牌、行銷業者和網紅,都有責任遵守法律。
  • ASA:CAP Code。 當品牌以某種方式「付費」給網紅(不一定是金錢),而且對內容有一定的編輯控制時,ASA 會對網紅的貼文採取行動。控制包括告訴創作者要說什麼或何時發文、要求使用特定 hashtag 或重點訊息、在發布前審核貼文,或保留要求修改的權利。聯合指南還說,即使只是預期會產出內容(而不只是希望可能會有),也可能被視為控制。

因此,毫無附帶條件的公關品可能不在 CAP Code 的範圍內,但並不在消費者法之外。CMA 給品牌的指引說,所有廣告都必須標示為廣告,「即使你的企業沒有控制內容,也沒有要求內容創作者提供任何回報」。

免費產品就是報酬

CMA 的指引說,任何誘因或獎勵都算報酬,並把「贈送任何產品」與金錢、佣金和折扣並列。給創作者的指引說,關於公關品的貼文必須標示,「即使你沒有義務對它做任何事」。聯合指南也這麼說:免費產品「不論是主動索取還是未經請求寄來的」都算,有沒有發文義務也不重要。

  • 沒有粉絲數門檻。 CMA 給創作者的指引適用於任何收到免費或折扣產品的人,「不論你有多少粉絲」。
  • 活動結束後仍然有效。 聯合指南要求創作者在持續的合作關係期間都要揭露,並在關係結束後 12 個月內的相關內容中繼續揭露。
  • 聯盟連結和折扣碼也算。 如果創作者從點擊或銷售中賺錢,這則貼文就是廣告,創作者和品牌都要為此負責。

#gifted 與 #ad

兩個主管機關都希望標示「實話實說」。CMA 給創作者的指引說,只標註品牌、折扣碼或聯盟連結本身是不夠的。

用語CMA 和 ASA 怎麼說
「Ad」、「Advert」、「Advertising」、「Advertisement」清楚。兩個主管機關都列出這些詞。CMA 給品牌的指引建議用「Ad」或「Advert」。
「Advertisement feature」聯合指南建議使用(「#AdvertisementFeature」),但不在 CMA 自己的簡短清單上。
「Gift」、「Gifted」不清楚。CMA 把「#gift」和「#gifted」列為應避免的用語,聯合指南也不建議使用。
「Sponsored」、「Spon」、「Sp」不清楚。CMA 列出了「#spon」和「#sponsored」。聯合指南說,ASA 過去曾裁定這些用語不夠充分。
「Collab」、「Aff」、「Affiliate」、「PR」、「PR Haul」、「PR Stay」、「PRTrip」不清楚。在 CMA 和聯合指南的應避免用語清單上。
「Funded by」、「Supported by」、「In association with」、「In partnership with」、「Made possible by」不清楚。在應避免用語清單上。
「Thank you」,或只寫品牌名稱不夠。CMA 兩者都列出了。
聯合指南說,創作者可以補充說明廣告類型(例如「Ad, gifted by @yourbrand」),只要一開始就清楚表明這是廣告即可。只要標示醒目並與其他內容分開,不一定要加「#」。

標示放在哪裡

CMA 說,人們應該「在接觸或互動內容的那一刻」就明白這是廣告。他們不應該需要捲動、點連結、仔細研究內容或查看創作者的個人簡介。聯合指南的說法是:揭露要放在最開頭,不論那是貼文文字的開頭、標題或縮圖,還是圖片上,也就是大家最先看到的地方。它說不要:

  • 把標示埋在一大串 hashtag 裡
  • 把它藏在只有點「更多」或展開內容才看得到的地方
  • 放在需要捲動才找得到的位置
  • 在影片進行到一半才揭露

影片、限時動態和輪播貼文

對於影片和 Podcast,CMA 說必須在廣告開頭揭露。聯合指南依形式補充了規定:

  • 限時動態: 如果廣告橫跨好幾則可能被單獨觀看的限時動態,每一則都要標示。
  • 輪播貼文: 每一張含有推廣訊息的內容都要標示(CMA 也這麼說)。
  • 同一則廣告的多種形式: 如果它以限時動態、貼文和 Reel 出現,或從一種形式轉發到另一種,每一份都要標示。
  • 有廣告段落的長影片: 標示屬於廣告的段落即可,不一定是整支影片。

平台標籤:前提是清楚

CMA 說,創作者可以使用「paid partnership」或「branded content」等標籤工具,前提是標籤清楚、容易看到。如果工具沒有清楚說明內容是廣告,它要求在清楚、前面的位置加上「#Ad」。聯合指南說,平台標籤若放在前面且醒目,可能就足夠,而共同創作之類的工具「不一定足夠」。Instagram、TikTok 和 YouTube 的標籤如何運作,請看我們的付費合作標籤指南。

品牌要負責什麼

CMA 給品牌的指引說,企業有責任確保推廣自己的內容被標示為廣告,尤其是當內容來自其行銷活動或代表其發布時。它列出了該做的事:

  1. 01

    把說明放進包裹裡

    CMA 說,如果你寄送免費禮品,要附上清楚的說明:因此發布的任何內容都必須標示為「Ad」,即使你沒有要求任何回報。給出確切用語:文案開頭和影片開頭寫「Ad」。

  2. 02

    訂定書面政策

    寫明創作者應遵守的規則,要求他們依照 ASA/CMA 聯合指南標示內容,並確保你透過的代理商也了解這些規則。

  3. 03

    親自檢查貼文

    CMA 說,你應該親自檢查提到你品牌的內容;如果代表你發布的內容不合規,你可能要負責。

  4. 04

    發現問題,盡快修正

    如果貼文沒有標示,不要置之不理。和創作者一起修正。CMA 說,如果創作者一再沒有標示,而你繼續和對方合作,你就會面臨風險。

難的是第三步。一旦你寄公關品的創作者超過少數幾位,最重要的貼文往往正是那些沒有標註你的貼文。你可以用我們免費的業配揭露檢查工具一次檢查一則貼文。

執法:目前發生了什麼

  • CMA 現在可以直接開罰。 CMA 直接執行消費者法權力的規則已於 2025 年 4 月 6 日生效。在此之前,它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據 DMCC Act 第 182 條,最終違規通知中的罰款最高可達 30 萬英鎊,或企業總營業額的 10%(以較高者為準)。
  • 就我們查到的範圍,CMA 尚未因網紅貼文開罰。 截至 2026-10-27,我們沒有找到 CMA 依據這些權力對隱藏的網紅廣告開罰的案例。它先前的社群媒體代言案以承諾作結:2019 年由 16 位網紅作出承諾,2020 年由 Facebook 代表 Instagram 作出承諾。
  • ASA 會點名創作者。 ASA 公開維護一份不合規社群媒體網紅名單,列出經常不標示廣告的人。被點名的創作者會受到加強監控,包括抽查,並可能面臨進一步制裁,例如由 ASA 付費投放廣告告知他們的粉絲。截至我們查核時,最新一筆是在 2026 年 2 月 9 日加入的。
  • 品牌也可能被點名。 聯合指南說,品牌可能被列入 ASA 的「不合規線上廣告主」頁面。

英國寄送公關品品牌的檢查清單

  1. 每個包裹都附上書面說明:「Please label any post about this as an ad: ‘Ad’ at the start of the caption and at the start of the video.」(任何關於此產品的貼文請標示為廣告:文案開頭和影片開頭寫「Ad」。)
  2. 說明中寫出單獨使用不算數的用語:「#gifted」、「#sponsored」、「#collab」、「PR」、致謝或標註。
  3. 你的創作者簡報和合約提出同樣的要求,代理商手上也有一份。
  4. 你會查找每位收到公關品的創作者關於你產品的貼文,不論有沒有標註你。
  5. 對每則貼文,你都檢查「Ad」是否放在最前面:在文案開頭、「更多」之前,以及影片或限時動態的開頭。
  6. 缺少標示時,你會要求修正,並記下你提出了什麼要求、在什麼時候。
  7. 你會停止和一再漏掉標示的創作者合作。

現在就依英國的用語檢查一則貼文:

結果代表什麼
  • 已清楚揭露平台的合作標籤、開頭的該國廣告用語(美國是「#ad」),或在接受公關品用語的國家,緊鄰品牌名稱的公關品用語。
  • 揭露不清楚有公關品用語但沒有品牌(「#gifted」、「#pr」)、該國不接受的用語(德國的「#ad」),或清楚的標註藏在文案被截斷的位置之後。
  • 未揭露文案中沒有任何內容說明這是公關品或廣告。

這裡說明的是依該國用語,貼文呈現了什麼,而不是在法律上是否足夠:這也取決於標註是否夠醒目。 查看各國規定

Pozto 會像這樣檢查每則公關品貼文,包括創作者在影片中說的和展示的內容。 免費開始

Pozto 如何幫忙

Pozto 會追蹤你在 TikTok、Instagram Reels 和 YouTube Shorts 上寄送公關品的創作者,找出展示你產品的貼文,無論有沒有標註你。對於每一則貼文,它會讀取文案中的揭露用語,並註記這些用語是否出現在文案被截斷之前。在讀得到的情況下,它會註記 YouTube 的付費宣傳標記和 Instagram 的「Paid partnership」標籤;對於它檢查的影片,還會註記創作者是否口頭說出或在畫面上顯示了揭露。

在設定的「揭露規定」中,把「依以下國家/地區的規定評估貼文」設為英國。之後 Pozto 會依英國的用語把每則貼文評為清楚、不清楚或無。清楚: 在文案被截斷之前出現「Ad」、「Advert」、「Advertising」、「Advertisement」或「#AdvertisementFeature」,影片中說出或顯示其中一個詞,或有平台本身的標籤。不清楚: 公關品用語如「#gifted」或「#collab」,英國未列出的廣告用語如「#sponsored」,或英國認可的用語出現在文案很後面的位置。無: 什麼都沒有。

它會回報它發現了什麼。它不會判定貼文是否符合法律,但會讓你知道該看哪些貼文、該請哪些創作者修正。免費開始,最多可追蹤 10 位創作者。其他國家請看各國網紅業配揭露規定。

常見問題

在英國,網紅必須揭露公關品嗎?

是的。CMA 把免費產品視為報酬,並表示關於公關品的貼文必須標示為廣告,即使創作者沒有發文的義務。

在英國寫 #gifted 夠嗎?

不夠。CMA 把「#gifted」列為應避免的不清楚用語,ASA/CMA 聯合指南也不建議使用。請在最前面寫「Ad」。創作者可以補充更多資訊,例如「Ad, gifted by @yourbrand」。

ASA 管不管毫無附帶條件的公關品?

當品牌以某種方式付費給創作者並對貼文有一定控制時,CAP Code 才適用。沒有控制的公關品可能不在其範圍內。但由 CMA 執行的消費者法仍然要求貼文標示為廣告。

CMA 能因為網紅的貼文對品牌開罰嗎?

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CMA 可以直接對違反消費者法的企業開罰,最高 30 萬英鎊或營業額的 10%(以較高者為準)。其指引說,品牌可能要為代表其發布的內容負責。截至 2026-10-27,我們沒有找到 CMA 因網紅貼文開出的罰款。

在英國,Instagram 的「Paid partnership」標籤夠嗎?

如果清楚且容易看到,就可能夠。CMA 說,如果標籤沒有清楚說明內容是廣告,創作者還應該在最前面加上「#Ad」。

在 TikTok 或 Reel 中,「Ad」應該放在哪裡?

放在開頭。CMA 說影片的揭露必須出現在開頭,聯合指南則說不要在影片進行到一半才揭露。文案開頭也要寫「Ad」,放在被截斷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