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日本創作者的保健食品與化妝品貼文:功效宣稱規定

在日本,如果貼文說一款保健食品能治病、防病,甚至只是消除疲勞,這款食品就會被當作未經核准的藥品,而替它打廣告本身就是犯罪。相關法律以「何人も」(任何人)開頭,所以發文的人也在範圍內。加一句「個人の感想です」(個人感想)這類免責聲明,也改變不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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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為一般資訊,並非法律建議。內容摘要了《藥機法》與《健康增進法》(來自 e-Gov)、厚生勞動省的通知,以及消費者廳的指引與命令,於 2026-10-28 查核,並附上每個來源的連結。遇到具體活動,請諮詢日本的律師。隱性行銷規範另有專門指南。

規定重點

  • 藥品功效宣稱會讓食品變成未經核准的藥品。 以治療或預防疾病、強化體質(「疲労回復」「免疫力を高める」)為訴求的保健食品,會被當作藥品處理。替未經核准的藥品打廣告是被禁止的。
  • 「何人も」指的是任何人。 《藥機法》的廣告規定與《健康增進法》對誇大健康宣稱的禁止,都以「何人も」開頭,而不是以販售者開頭。
  • 免責聲明沒有用。 消費者廳表示,「個人の感想です」(個人感想)或「効果を保証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不保證效果)不影響對宣稱是否虛偽或誇大的判斷。
  • 把請人寫的評價包裝成一般使用者的評價是有問題的。 消費者廳自己舉的例子是:不論有償或無償,特地請人寫好評,再把它當作一般使用者的體驗呈現。
  • 機能性表示食品與化妝品有固定的界線。 機能性表示食品只能說已申報的內容。化妝品只能宣稱所列的 56 項功效。

適用哪些法律

法律規定內容罰則來源
《藥機法》(薬機法)第 66 條第 1 項任何人不得就藥品、醫藥部外品、化妝品或醫療器材的功效,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刊登、撰寫或散布虛偽或誇大的內容。第 66 條第 2 項:可能被理解為醫師或其他人掛保證的內容,同樣適用。最高 2 年有期徒刑和/或 200 萬日圓罰金(第 85 條)。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可命令廣告主繳納相當於該產品銷售額 4.5% 的課徵金。e-Gov
《藥機法》(薬機法)第 68 條任何人不得替未經核准的藥品宣傳其名稱、功效或性能。最高 2 年有期徒刑和/或 200 萬日圓罰金(第 85 條)。e-Gov
《健康增進法》(健康増進法)第 65 條第 1 項任何人不得就食品的健康功效作出明顯與事實不符或明顯引人誤解的標示。先勸告,再命令;違反命令:最高 6 個月有期徒刑或 100 萬日圓罰金(第 71 條)。e-Gov
《不當贈品類及不當表示防止法》(景品表示法)企業所作的誤導性標示,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包括隱性行銷規範。針對企業的命令與課徵金。我們的指南
於 2026-10-28 查核。厚生勞動省的廣告基準表示,它適用於所有媒體上的廣告,包括網站與社群網路服務。

保健食品什麼時候會變成「藥品」

厚生勞動省的藥品範圍基準會依產品宣稱的用途、功效、用法用量,以及販售與介紹的方式(包括網路廣告)來判斷。有三類功效宣稱會讓食品看起來像藥品:

  • 疾病宣稱:治癒或預防疾病,例如「ガンがよくなる」(癌症好轉)或「便秘がなおる」(便秘治好)。
  • 強化宣稱:「疲労回復」(消除疲勞)、「体力増強」(增強體力)、「老化防止」(防止老化)、「若返り」(回春)。有關營養與維持健康的說法是明定的例外。
  • 暗示宣稱:透過文章、醫師的話或體驗談(経験談)暗示功效。創作者說的「自從開始吃它……」就可能屬於這一類。

厚生勞動省認為,只要明顯意在吸引購買、寫出了產品名稱、而且一般大眾看得到,就構成廣告(1998 年通知 医薬監第148号 的三項標準)。創作者針對某款特定產品發的貼文,三項全都符合。根據厚生勞動省的網路問答,需要登入才能看也不會改變這一點。

用語對一般保健食品而言
「便秘改善」「認知症予防」「花粉症に効果あり」藥品功效宣稱:沒有以藥品取得核准就不能使用。
「疲労回復」「免疫力を高める」「アンチエイジング」「脂肪燃焼を促進」「血液サラサラ」「デトックス」消費者廳將其列為保健食品的藥品功效宣稱。
暗示功效的名稱,例如「腸活」「妊活」「ほね元気」消費者廳將其列為暗示性的藥品功效宣稱。
營養補充與維持健康(「栄養補給」「健康維持」)依厚生勞動省的說法,只要不宣稱特定作用,就不屬於藥品功效宣稱。
在結尾加上「個人の感想です」什麼都不會改變:判斷時就當這句話不存在。
來源:消費者廳的保健食品廣告注意事項(健康食品に関する景品表示法及び健康増進法上の留意事項,2022 年 12 月 5 日修訂)與厚生勞動省的藥品範圍基準。

誰要負責:品牌,也可能是創作者

《景品表示法》下的隱性行銷規範只針對企業。健康宣稱方面的法律範圍更廣。消費者廳的注意事項指出,《健康增進法》第 65 條適用於「何人も」,並不限於製造商與販售商。其中還寫道:

  • 品牌要為聯盟行銷夥伴負責。 即使品牌不知道確切措辭,只要把內容交給聯盟行銷夥伴去寫,就會被視為應負責的企業。
  • 聯盟行銷夥伴也可能要負責。 依《健康增進法》,是在他們參與決定廣告內容的情況下。消費者廳點名的是聯盟行銷夥伴;以產品作為報酬的創作者處境類似。
  • 隱性評價被點名。 在評論網站或名人部落格上隱藏廣告身分的廣告,「可能構成」虛偽或誇大宣稱。

《藥機法》的廣告禁令同樣以「何人も」開頭,因此照字面解讀,發布藥品功效宣稱的創作者也在範圍內。我們沒有找到點名網紅的厚生勞動省文件,也沒有找到針對個別創作者發出命令或進行逮捕的第一手資料。厚生勞動省指出,許多以藥品功效為訴求宣傳並販售未經核准藥品的人,已遭警方逮捕。

機能性表示食品

機能性表示食品只能說製造商向消費者廳申報過的功能,而且要用申報的形式(「機能性関与成分△△には、○○する機能があることが報告されています」,也就是「已有報告指出,機能性成分△△具有○○的功能」)。政府不審查這些宣稱,所以責任在企業。消費者廳的廣告事後檢查指引與給企業的宣導單排除以下情形:

  • 超出申報的功能,或截取其中一部分加以強調。
  • 使用「診断」(診斷)、「予防」(預防)、「治療」(治療)等醫學用語。
  • 針對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糖尿病の方へ」,給糖尿病患者)、未成年人,或孕婦與哺乳中的婦女。
  • 宣稱刻意強化身體,例如改造體態、生髮或美白。
  • 暗示功效超出申報內容的文字或圖片。

2024 年紅麴(紅麹)事件之後,這類食品的規定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改變:製造商必須盡快通報疑似健康危害,補充劑型的產品改採 GMP 製造。這些改變並未增加廣告規定,但顯示這個品類受到多麼嚴密的關注。特定保健用食品(俗稱「トクホ」)只能使用獲得許可的宣稱。

化妝品:56 項功效

化妝品只能宣傳所列的 56 項功效,從清潔頭皮與頭髮,到需要特定試驗的「乾燥による小ジワを目立たなくする」(讓乾燥造成的細紋不明顯)。妝效(「小じわを目立たなく見せる」,讓細紋看起來不明顯)與使用感(「清涼感を与える」,帶來清涼感)只要屬實就可以宣傳。對化妝品而言,厚生勞動省的廣告基準只允許用體驗談描述使用感。化妝品不能宣傳「與○○大學共同研究」。超出這份清單的任何內容,都屬於第 66 條所規定的虛偽或誇大廣告。

目前為止針對補充劑的命令

針對補充劑業者的兩項隱性行銷命令,都源自品牌轉用的公關品 Instagram 貼文:

  • 大正製藥(Taisho Pharmaceutical,2024 年 11 月 13 日),補充劑「NMN taisho」:它以免費產品與報酬為交換,請人在 Instagram 上發文,並把節錄放到自家網路商店上,卻沒有說明是它請人發的。消費者廳命令。
  • 樂敦製藥(Rohto Pharmaceutical,2025 年 3 月 25 日),補充劑「ロートV5アクトビジョンa」:它透過試用網站免費提供產品,貼文依照它的指示發布,它又在自家網站上以「“わたしも”使っています from Instagram」(「我也」在用 from Instagram)展示這些貼文的圖片。消費者廳命令。

在這兩件案子中,違規的都是品牌自己的網站:它展示了公關品貼文卻沒有標示。關於這項規定的更多內容,請看我們的日本隱性行銷規範指南。

你的品牌該怎麼做

  1. 01

    隨產品附上可以使用的措辭

    機能性表示食品:一字不差地使用已申報的宣稱。一般保健食品:只談營養補充與維持健康。化妝品:所列功效與使用感。清楚告訴創作者哪些話不能說:治る(治好)、予防(預防)、疲労回復(消除疲勞)、免疫力(免疫力)。

  2. 02

    不要依賴免責聲明

    告訴創作者,「個人の感想です」不會讓藥品功效宣稱變得合法。

  3. 03

    要求標示廣告

    依隱性行銷規範,你參與內容的公關品貼文需要標示「広告」「PR」或「プロモーション」。

  4. 04

    不只看有沒有發文,還要看說了什麼

    功效宣稱藏在旁白與「使用前後對比」的故事裡。查看每一則出現你產品的貼文,不論有沒有標記你,一旦越線就要求修改。

  5. 05

    轉用貼文時必須連同標示

    在自家網站上展示公關品貼文卻不說明是你請人發的,正是大正製藥與樂敦製藥被下達命令的原因。

Pozto 能幫什麼

Pozto 會追蹤你寄送公關品的創作者在 TikTok、Instagram Reels 和 YouTube Shorts 上的內容,找出出現你產品的貼文,不論有沒有標記你。每則貼文你都能看到文案;從 Starter 方案起,還能看到每一次口頭提到你的品牌或產品的地方,附上創作者的原話與秒數。「疲れが取れた」(疲勞消除了)或「肌荒れが治った」(皮膚問題好了)這類話,往往就出現在這裡。

Pozto 不判斷功效宣稱。 它給你的團隊一份需要審查的完整貼文清單。它也會評估業配揭露:主要以日文撰寫的貼文會依日本的規定評估,「広告」「宣伝」「PR」和「プロモーション」都算作標示。免費開始,最多可追蹤 10 位創作者,或看看給補充劑品牌的 Pozto。

常見問題

網紅可以說公關品補充劑能消除疲勞嗎?

一般保健食品不行。厚生勞動省把「疲労回復」(消除疲勞)列為藥品類宣稱,消費者廳也把它列入保健食品不能使用的宣稱。依《藥機法》第 68 條,替未經核准的藥品打廣告是被禁止的。

寫上「個人の感想です」就能讓宣稱合法嗎?

不能。消費者廳表示,「個人の感想です」(個人感想)或「効果を保証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不保證效果)這類免責聲明,不影響對宣稱是否虛偽或誇大的判斷。

除了品牌,創作者也可能要負責嗎?

有可能。《藥機法》的廣告禁令與《健康增進法》第 65 條都以「何人も」(任何人)開頭,消費者廳也表示,參與決定內容的聯盟行銷夥伴可能被涵蓋在內。隱性行銷規範只適用於企業。

創作者可以怎麼介紹機能性表示食品?

只能說向消費者廳申報過的功能,並使用申報的形式。超出範圍、只強調其中一部分,或使用「予防」(預防)這類醫學用語,都有違法風險。

創作者可以怎麼介紹化妝品?

可以說所列 56 項功效中的一項、「小じわを目立たなく見せる」(讓細紋看起來不明顯)這類妝效,以及使用感。化妝品的體驗談只能描述使用感。